您好,欢迎光临浙江乐港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国际空运,香港货运,国际快递公司! 您有15条新询价信息!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
全国咨询热线
13575426667

瑞安浅谈出口货物如何申报!


文章出处:浙江乐港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责任编辑:lgt人气:6645816发表时间:2016/1/14

1、申报时限和申报地点。出口货物在出境时,其发货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,向海关申报。具体地说,一般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、车站、机场、邮局等仓库、场地后,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。根据规定,出口货物应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。
  2、报关应具备的单证。出口货物报关时应填写一式两份"出口货物报关单"并随有出口许可证、发票、装箱单等货运单证。海关在接受报关后,同样也需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和审核。
  3、出口产品退还国内产品税。出口企业申请退税,须提供两单两票,即出口货物报关单、银行的出口结汇单和出口销售发票、出口产品购进发票;有权退税的企业是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出口创汇任务的外贸公司,工业企业受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,也准予退税。


此文关键词:

相关新闻

相关产品

首页 媒体报道 服务项目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分站 站点地图

免费通话

  • 获取验证码